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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公示加速康复外科骨科试点首批试点医院、试点病种(手术)名单

2020 / 08 / 11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公布加速康复外科骨科试点医院及病种(手术)并部署有关工作要求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加速康复外科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833号)及《加速康复外科试点工作方案(2019—2020年)》有关要求,经过医院申请、专家组推荐、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等程序,国家卫生健康委加速康复外科专家委员会骨科专家组确定了195家加速康复外科骨科首批试点医院,同时确定了骨科第一批试点病种(手术)。近期,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印发通知,公布了上述试点医院及试点病种(手术)。

同时,为进一步深入分析试点有关数据,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推动形成循证证据充分、可复制、可推广的诊疗模式,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委托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管中心建立了加速康复外科骨科试点数据库,组织开展数据收集、分析和管理等工作,同时制定了《加速康复外科骨科试点数据库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数据管理。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关于做好加速康复外科骨科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卫医医疗便函〔2020〕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局):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加速康复外科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833号)及《加速康复外科试点工作方案(2019—2020年)》有关要求,经有关医院申请,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加速康复外科专家委员会骨科专家组推荐,我们确定了195家加速康复外科骨科首批试点医院(见附件1),确定了骨科第一批试点病种(手术)(见附件2),现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真组织做好骨科加速康复外科试点工作

各试点医院要按照《加速康复外科试点工作方案(2019—2020年)》要求,成立加速康复外科工作委员会,建立加速康复外科诊疗流程和制度规范,将加速康复理念融入有关疾病的诊疗,加强对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宣教,建立监督管理和质控评价机制。各省级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局)要加大对辖区内试点工作的推动指导力度,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做好信息登记管理工作

为深入总结加速康复外科诊疗模式有关经验,做好相关数据分析及对照研究,各试点医院要按照《加速康复外科骨科试点数据库管理规定(试行)》(见附件3)有关要求,及时报送试点工作有关数据。加速康复外科骨科试点数据报送、管理等工作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管中心在我局指导下进行。信息报送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明确信息报送责任部门及负责人。各试点医院要确定具体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数据录入工作人员负责本院数据管理日常工作,并填写附件4报所在省级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局),由省级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局)汇总本省份信息并于2月29日前报送至医管中心。

(二)及时报送试点数据。2020年4月份起,各试点医院要在每月10日前登录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eraschina.com.cn,账号和初始密码将由医管中心发放,请及时修改密码并妥善保存),录入上一个月试点手术出院病人相关数据。

(三)做好对照数据录入工作。试点手术病种数据需与2018年同种手术病种数据进行对照。各试点医院需在2020年8月31日前录入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出院的同种手术病种相关数据。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

2020年1月19日

 

加速康复外科骨科试点首批试点医院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一、北京市

北京医院

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北京积水潭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世纪坛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北京市垂杨柳医院

二、天津市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

天津市天津医院

三、河北省

河北省人民医院

唐山市第二医院

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总医院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

四、山西省

山西白求恩医院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五、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赤峰市医院

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六、辽宁省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大连市中心医院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七、吉林省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

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

吉林省人民医院

八、黑龙江省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哈尔滨市第五医院

牡丹江医学院附属红旗医院

大庆市人民医院

大庆龙南医院

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

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

九、上海市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上海长海医院

上海长征医院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

上海市同济医院

十、江苏省

江苏省人民医院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

徐州市中心医院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南京鼓楼医院

苏北人民医院

十一、浙江省

浙江省人民医院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浙江省中医院

浙江省立同德医院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湖州市中心医院

宁波市第六医院

浙江省台州医院

金华市中心医院

十二、安徽省

安徽省立医院

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

淮北矿工总医院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十三、福建省

福建省立医院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福州市第二医院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闽东医院

三明市第一医院

漳州市医院

龙岩市第一医院

福建漳州第909医院

十四、江西省

江西省人民医院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南昌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江西嘉佑曙光骨科医院

九江学院附属医院

十五、山东省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

山东省立医院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烟台毓璜顶医院

聊城市人民医院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胜利油田中心医院

临沂市人民医院

十六、河南省

河南省人民医院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郑州市中心医院

十七、湖北省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湖北省人民医院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十堰太和医院

十八、湖南省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湖南省人民医院

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

十九、广东省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广东省人民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

佛山市中医院

粤北人民医院

二十、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柳州市工人医院

二十一、海南省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海南西部中心医院

海口市人民医院

二十二、重庆市

重庆市人民医院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二十三、四川省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四川省骨科医院

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

德阳市人民医院

广安市人民医院

雅安市人民医院

泸州市人民医院

绵阳市中心医院

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二十四、贵州省

贵州省人民医院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贵州省骨科医院

贵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

二十五、云南省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

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昆明市延安医院

二十六、西藏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

西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医院

拉萨市人民医院

日喀则市人民医院

二十七、陕西省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陕西省人民医院

空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

空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

西安市红会医院

二十八、甘肃省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

甘肃省人民医院

二十九、青海省

青海省人民医院

青海大学附属医院

三十、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三十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医院

三十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

石河子市人民医院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加速康复外科骨科试点首批试点病种(手术)名单

 

一、关节外科

1.初次髋关节置换术

2.初次膝关节置换术

二、脊柱外科

1.颈椎前路融合术

2.经皮穿刺椎体成形术

3.腰椎后路短节段减压融合内固定术

三、创伤骨科

1.股骨颈骨折

2.股骨转子间骨折

3.三踝骨折

四、骨肿瘤外科

1.肿瘤膝关节置换术

2.肿瘤半髋关节置换术

五、足踝外科

1.全踝关节置换术

2. Pilon骨折

 

全国加速康复外科骨科试点数据库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按照《关于印发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标准、安全和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规范发〔201823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加速康复外科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833号)等文件要求,为保障数据真实可靠,规范数据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全国加速康复外科骨科试点数据库(以下简称数据库)旨在收集、汇总、分析全国加速康复外科骨科试点医院(以下简称试点医院)在骨科诊疗活动中发生的相关医疗数据。数据库设立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医管中心),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指导下,由医管中心负责运营、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 医管中心要及时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报告数据库数据收集、管理、使用有关事项。

第二章 数据收集

第四条 试点医院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数据上报工作,上报过程应遵循及时、规范、严谨的原则,加强对填报数据的质量控制,确保数据规范、真实、可靠。

第五条 注重隐私保护,采集数据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脱敏处理和储存。

第三章 数据管理

第六条 数据库的监督管理应当坚持依法管理、分级负责、服务临床、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七条 医管中心负责数据库的日常维护和监督管理,对数据上报及时、准确、规范的医院给予表扬,对未按规定开展上报工作的医院给予批评,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第八条 医管中心按季度提取数据库相关数据,供专家组进行分类汇总和分析,用于指导试点工作开展。

第九条 加速康复外科专家委员会骨科专家组(以下简称骨科专家组)负责对试点医院填报的数据进行质控、审核和评价。

第四章 数据使用

第十条 医管中心根据统一分级授权、分类应用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授予各试点医院数据使用权限,试点医院有权查阅、获取本医疗机构所填报的各项数据信息。

第十一条 试点医院人员进行骨科试点病种(手术)相关课题研究时,可向医管中心和骨科专家组提交临床研究方案,骨科专家组进行评审同意后,视情况经审批可获得相关数据信息,确保数据的科学使用与合理使用。

第十二条 建立数据应用的诚信机制和退出机制,严格规范数据挖掘和应用行为。

第十三条 使用数据库相关数据发表文章或著作的,应征得医管中心同意并标明数据来源。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52913号